通識課程分為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
共同課程-國文
通識課程-分三大類及跨領域整合性通識課程-人文藝術(文學與歷史、宗教與哲學、藝術與文化)、社會科學(社會與心理、法律與政治、經濟與管理)、自然科學(自然與科技、海洋與環境、健康與生活)
互補均衡模式之課程規劃
依照本校現有海洋暨工程、觀光休閒以及人文暨管理等三個學院的特性,採取互補性通識課程規劃設計,分別就人文藝術類、社會科學類和自然科學類等通識課程中,訂定不同的必選修學分(如表),使各學院學生達成通識與專業教育間的融合與平衡發展。
本校通識課程學分數如下所列:
海洋資源暨工程學院-人文藝術(6學分)、社會科學(6學分)、自然科學(2學分)
觀光休閒學院-人文藝術(4學分)、社會科學(6學分)、自然科學(4學分)
人文暨管理學院-人文藝術(6學分)、社會科學(4學分)、自然科學(4學分)